- 機構職能
汕尾市紅十字會機構職能
發布單位: 汕尾市紅十字會
發布日期:
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依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有效地開展工作;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紅十字會開展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工作。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在醫療和物資上對傷病人員和其它受害者進行救助;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三)組織初級衛生救護知識培訓及群眾性現場救護工作,并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和防病知識宣傳工作。
(四)協助政府開展無償獻血、艾滋病預防、造血干細胞等宣傳推動工作。
(五)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六)依法開展救災救助募捐活動,依照相關法規募集捐款、捐物并負責管理。
(七)宣傳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并依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八)與國內紅十字組織建立聯系,開展人道主義協作和交流。
(九)完成市政府和省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開展無償獻血宣傳、造血干細胞捐獻、器官和遺體捐獻、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以及其他業務工作。
(二)賑濟籌資部。負責開展救災、救助、救護、募捐等業務工作。